個人資料保護條款

【好課多數位教育股份有限公司】隱私權政策


好課多數位教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8條第1項規定,向您告知下列事項,請您詳閱並同意本公司為您個人資料之利用:

一、為整體評估各個網頁的流量、使用者進入本公司網站之路徑等資料,我們會保留30日您在上網瀏覽時,伺服器自行產生的相關記錄,包括您使用連線設備的IP位址、使用時間、使用的瀏覽器、瀏覽及點選資料記錄等。以利於提昇本公司網站的服務品質,且本公司網站僅對全體使用者行為總和進行分析,並不會對個別使用者進行分析。
二、名詞解釋:
(二)蒐集:指以任何方式取得個人資料。
(三)處理:指為建立或利用個人資料檔案所為資料之記錄、輸入、儲存、編輯、更正、複製、檢索、刪除、輸出、連結或內部傳送。
(四)利用:指將蒐集之個人資料為處理以外之使用。
(五)國際傳輸:指將個人資料作跨國(境)之處理或利用。
(一)個人資料:指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聯絡方式、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三、蒐集之目的(依據法務部公告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填載如下,代號及項目名稱嗣後如經法務部公告變更,亦隨同變更之):
(一)〇三六 存款與匯款;(二)〇四〇 行銷(包含金控共同行銷業務);(三)〇六九 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四)〇九〇 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五)〇九八 商業與技術資訊;(六)一二〇 稅務行政;(七)一三六 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八)一三七 資通安全與管理;(九)一四八 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十)一五七 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十一)一八一 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十二)一八二 其他諮詢與顧問服務。
四、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依據法務部公告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填載如下,代號及項目名稱嗣後如經法務部公告變更,亦隨同變更之):(一)C〇〇一 辨識個人者;(二)C〇〇二 辨識財務者;(三)C〇〇三 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四)C〇一一 個人描述;(五)C〇三一 住家及設施;(六)C〇三五 休閒活動及興趣; (七)C一三二 未分類之資料。

五、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期間: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我們使用您個人資料期間自您成為本公司網站內與其所附屬網站的會員日起,至您提出申請中止會員服務或因違反會員服務條款被中止服務日為止。
(二)地區:
本公司所在地,及本公司所有有關的網站與其所附屬網站。
(三)對象:
本公司。但基於履行契約目的情形下,將用作本公司進行會員驗證、數據統計及分析、獎項兌換、廣告行銷、會員服務訊息、特別活動、新服務、新產品之通知等用途,以履行與您的契約義務。
(四)方式:
符合個人資料相關法令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之蒐集、處理、國際傳輸與利用(例如使用電子文件、紙本或其他合於當時科學技術之適當方式等)。
六、申請加入本公司網站會員時,需請您提供個人的手機資料或以Facebook帳號認證,以便在您登入本公司網站之服務後,就能辨別您的身分,並提供更友善的個人化服務;您可以自行設定一組專屬於您的會員帳號及密碼或以Facebook帳號,作為您登入本公司網站及您使用本公司網站所提供之產品、服務時的唯一身分識別,請您自行妥善保管該會員帳號及密碼。
七、本公司依公司隱私權政策有義務保護各會員隱私,非經您本人同意不會自行修改或刪除任何會員之個人資料及檔案。除非是為了向您提供您所要求的產品或服務、獲得您的授權,或有以下情形,否則本公司不會向任何其他人出借或出售您的個人資料,或與之分享:
1.經由合法的途徑。
2.為保護本公司網站各相關單位之權益。
3.配合司法單位合法的調查。
4.配合相關職權機關依職務需要之調查或使用。
5.基於善意相信揭露為法律需要,或為維護和改進網站服務而用於管理。
6.若您對本公司要求提供任何服務,本公司網站將會根據您的個人資料發送有關之行銷資訊。
7.根據契約與本公司合作商業營運之服務供應商,例如為了防止詐欺行為,為了行銷目的所為之收集資料,或提供技術服務。而這些服務供應商僅能於其服務範圍內使用您的個人資料,將不會用於其他任何商業用途。
8.本公司計劃合併或收購之公司。若有前開情事,本公司將會要求新合併的實體遵循公司隱私權政策,並尊重您的個人資料保密性。
八、為了讓我們為您提供更完善的服務,您也可以自由在本公司網站會員資料中登錄各類個人識別資料,以便於本公司網站購物、參與本公司及合作廠商所舉辦之各類活動或協助進行數據統計及分析。但如因此產生金流或物流之必要,本公司可能要求您提供可證明前述個人識別資料等文件正本、傳真或影本,並可能將您前述個人識別資料中因服務所必要之部分提供給相關機關或合作、協力廠商作為交易驗證或提供服務之用。
九、依據個資法第3條規定,您就本公司保有之您的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一)得向本公司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而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二)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您應為適當之釋明其原因及事實。
(三)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
(四)依個資法第11條第2項規定,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處理或利用您個人資料。惟依該項但書規定,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您書面同意並註明其爭議者,不在此限。
(五)依個資法第11條第3項規定,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得向本公司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您之個人資料。惟依該項但書規定,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您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六)本公司如有違反個資法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您之個人資料,依個資法第11條第4項規定,您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
十、您可接洽本公司客服中心進行申請。上開權利之申請,應填具申請文件,本公司得向您請求提出可資確認之身分證明文件;如果是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請出具委任書,並且提供本人及代理人的身分證明文件。

十一、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您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本公司將無法進行和您的聯繫、完成交易、提供服務、身分驗證或處理消費、交易或客訴等等問題,致可能影響您權益或無法進行本公司之服務。

十二、因為法令的改變,我們會修訂本同意書之內容,相關修正內容以及規定會公告於本公司的網站上,並以公告方式通知您;為保障您的權益,請定期瀏覽我們網站的公告。當您於本同意書為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公司網站與其所附屬之網站服務,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同意書修改或變更後之內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同意書,請您立即停止使用本公司網站與其所附屬之網站服務。

十三、您如果對於個人資料有關之相關事項有任何意見或疑問,可以和本公司客服中心聯絡,電話:02-2761-5886。